近年来,榆树市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要求、检验是否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重要标尺,将“三个规定”、“两个办法”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,努力实现“三个到位”,有力地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。
一、工作开展情况
(一)教育引导到位。深刻认识到落实“三个规定”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,多次召开党组会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、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,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,领会精神实质。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位干警,使全体干警了解、熟悉、掌握具体规定内容。充分利用“三微一端”、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,定期发布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相关举措,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,积极扩大社会影响力。
(二)责任落实到位。加大对“三个规定”的贯彻执行力度,不断强化责任落实,制定印发《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关于严格遵守“三个规定”承诺书》,将贯彻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,要求全体干警把责任扛在肩上、记在心中,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执法办案工作中。设立举报箱、公开举报电话,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,为促进依法履职,营造了良好氛围。
(三)制度保障到位。建立记录报告制度,法官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“三个规定”的情形,全面如实记录留痕,并通过层层报告及时向院党组反映情况。加强监督检查机制,政治部定期对“三个规定”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抽查检查,对关键部门、敏感岗位开展廉政谈话提醒,一着不让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,对执行“三个规定”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。
二、存在的问题
1.个别干警对“三个规定”理解不深、把握不准,认识模糊片面,主动记录报告意愿不强“不想报”,应当记录报告事项,碍于亲情、友情或好人主义“不愿报”,担心被打击报复“不敢报”。
2.信息登记、专库直报系统未嵌入办案系统,对哪些情况应当记录或不需记录,哪些情况应当记录存档或登记报告,缺乏明确的操作指南和简单易行的操作措施。就离任人员、在职干警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等信息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不畅,对违规代理行为预警机制不健全。
3.监管制约“笼子”扎得不够紧,案件问题线索多源于事后监管或者干警主动交代,缺少行之有效的发现渠道。个别干警存在侥幸心理,对于过问、干预信息填报持观望心态,“三个规定”的制度刚性不足。
三、整改措施
(一)学习教育再加强。开展“三个规定”再学习、再宣传、再教育,帮助干警把握政策界限、澄清模糊认识,增强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的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将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内容纳入干警个人自学以及支部集体学习计划,定期举行应知应会测试,通过督促学、查笔记、勤提醒,切实实现“三个规定”入脑入心,筑牢干警思想防线。
(二)监督制约再提升。组织专人负责违规过问、干预案件办理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工作,按月调度部门及干警平台填报情况,对外进一步扩大本院接受举报监督平台覆盖面,公布受理违规过问、干预案件办理部门,将执行“三个规定”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指标,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指标。
(三)制度建设再深化。建立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,做好思想动员,引导干警从“不敢报”转为“如实填”。在提升“三个规定”相关制度执行刚性的同时,探索建立填报保护机制,最大程度消除法官干警的思想顾虑。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填报工作,明确抽查督察、成果运用、责任追究等规定,让如实填报的人员有“动力”,不如实填报的人员有“压力”。
发布人: 管理员
来源: 本站原创
发布时间: 2022-11-22 15:16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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